大一的那年冬天,我认识了你 ,长长的头发,白白的牙,笑起来的样子还有点傻。
“对不起啊”
因为急着去上课,我踩到了你的脚,说完我转身准备向教室跑。
“ 没关系的,不过你得让我踩你一下。”说完你用力在我脚上跺了一下,当时我很痛,但出于男人的尊严,我没吭声,只是回头对你笑笑,“这下我们扯平了。”
你抬头看看我,表情有点惊讶,然后跑开了。
我的脚被你踩伤了,两根脚趾骨折,但我没有怪你,是我的身体太脆弱了,就像脆弱的心灵一样。
那天下午,你提着一个果篮敲了我病房的门,走到我床前,眼角含着泪水。
“都是我不好,把你弄成这样,不过你放心,我会包下你的医药费,还保证天天给你送饭,你看行吗?”说完你用那双大大的眼睛看着我,眼神中充满期待,一滴泪还打在了我手上。
“别哭了,其实你笑起来挺好看的。”
我抬起手想给你擦擦眼泪,你却本能的躲开了。
你揉揉眼睛对我笑了笑,你笑的样子真的很美。
结果我住了一个礼拜的院,你在医院陪了我一个星期。已经习惯了用绝望的眼神看待的爱情的我却每天充满期待的守侯着窗外,在这几天里,我习惯了很多东西。习惯了吃你做的菜,尽管总是有点咸;习惯了每天准时吃药,因为一旦偷懒,你就会跑去告诉医生;习惯了听你讲故事,尽管故事的内容总是很老套。渐渐的我也发现了自己有了些不习惯,不习惯你那歉疚的眼神;不习惯过了中午12点还没看到你的身影。
再后我知道了你的名字叫雨秋,“飘雨的秋天”,我我这样解释。
“那你叫什么?”
“思南”
“思雨南飞的夜晚”你解释说。
一个星期后,我出院了,脚上没有绷带的我开始和你整天和你泡在一起,我们谈人生,谈理想,谈文学,谈音乐。。。。。。我告诉你我最喜欢的作家是沃勒,而你说你最爱听的歌是《Everything i do ,i do it for you》,我却随口说出它的演唱者是布莱恩亚当斯。。。。。。
记的一天,我们坐在路灯下的一块石头上,你问我“我们算恋人吗?”
心中已给出肯定答案的我去没有直接回答你。
“你说呢?”
“不是,应该叫情人,感情上能够寄托交流的人。”
“为什么?为什么不算恋人?”
“因为恋爱中的人是充满伤感的,而你带给我的,只有快乐,没有悲伤。”
我回头用一种怀疑的眼光看着你,这一次你没有躲开,而是正视了我的眼神。
“也许你是对的。”我同意了你的看法,因为我知道你会坚持。既然是快乐的,不做恋人又有什么关系?
后来从前的女友找到我,说还是喜欢和我在一起,我去问你自己该怎么办?
“你还爱她吗?”
我低头想了很久,没有说话,当我把头抬起来的时候,你已经离开了。
我和女友又在了一起,但却没有了从前的感觉再后来你有了男朋友,我们开始渐渐疏远,只是偶尔会在校园了碰到一面。
没有感觉的人在一起,当然也不会有爱情,我向女友提出了分手,愈合的伤口开始继续受伤,但却没有了上次的疼痛。
我一个人站在当初和你相遇的地方,远远的看到你和男朋友在前面经过,我知道你已把她当做了恋人,因为从你的眼神中,我看到了忧伤。
我向前走了几步,坐在路灯下的那块石头上,你从后面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我和男友分手了。”
“我也和女朋友分手了。”
“那我们可以做恋人吗?”
你摇摇头,“只做情人,不要悲伤。”说完你用肯定的眼神看着我。
我站起来重复你的话,“只做情人,不要悲伤。”
我们手牵手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天空飘着小雨,而现在正直秋天。。。。。。
思南,思雨南飞的夜晚。。。。。。
雨秋,飘雨的秋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