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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求职经历--我的经验教训


作者:孤翎    时间:2004-9-22   阅读7821次

     有评论称,中国加入WTO以后,保险业将成为比较有发展前景的行业。因此不久之前,各保险公司就已经开始频繁地招聘代理人。今年九月份,本人也曾经应征于某家大型保险公司,并接受其培训。然而,这次培训并没有使我得到一份保险公司所称的自由自在的高收入工作,反而令我从中获得一些经验教训,希望能给刚刚毕业不久的求职者一些启发(但本人声明:以下所述只针对该保险公司,读者请勿以点盖面)。
   
    我所应聘的某某保险公司号称是中国最大的保险公司,的确,该公司的名字在老百姓当中应是耳熟能详的,并且可能都对其印象不错。该公司的招聘启事如下:招聘储备干部数名,大专以上学历,22周岁以上,男女不限,底薪1200元+提成,公司提供完善的培训机会。这样的待遇对于我一个刚刚毕业正急于找工作的人来说,无疑是个不小的诱惑。但当我踏进该保险公司面试时,才知道所谓的“储备干部”原来只是“业务员”这个名字改头换面而来的。面试我的是一名业务主管,当他用犹豫的神态说到我的年龄还差一岁时,我马上向他表明年龄不能决定一个人的能力。于是他马上甩过来一连串暗藏杀机的糖衣炮弹:那好吧,这个工作本来我们只要求中专生就可以的,既然你是大专生,我们就破格录取你了。
   
    我听后一愣,招聘启事上不也写的是要大专生吗?然而他一再地强调“破格录取”这四个字,把原本就没什么社会经验的我弹得晕头转向,以至于他让我马上交纳145元的培训费,我也只是略加迟疑之后如数上交。接下来是一个星期的培训,除了一些纸上谈兵的理论之外,我不认为自己学到了业务推广的本事。培训完后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没有到该公司上班,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保险公司要我们交1000元押金,这个条件我是无论如何无法接受的,于是我退出了。但我也知道,有许多人为了工作,依然会把这笔钱交上去。
   
   
    后来我咨询了一位劳动监察大队的人员,他告诉我,无论什么公司,有再多的理由也不能收取任何培训费(除非公司为了培训一名员工付出了许多心血,但一般也是要求员工以努力工作来回报公司)。其实这一点是我在应聘之前就已经懂得的,但却明知故犯。关于押金,根据公司与求职者签订的合同性质不同,规定也不同。如果是用工合同,就不能收取一分钱押金,如果是代理性质的合同,那就不属劳动监察大队的管辖范围,应该另有规定。 现在看来,保险公司在这里偷换了概念。公司与求职者签订的合同看起来似乎是代理合同:要交押金;员工所用的每一张纸、每一支笔、复印一份资料,连给客户的一份保单都要自己掏钱;在培训时,有该公司的内部人员透露,我们所应聘的“业务员”即使正式录用了也并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但实际操作起来却是用工合同的样子。说到这里,我并非想说该保险公司是骗子,但它的确侵犯了求职者的合法权益。
   
    多日以后我来到人才市场,又见到了该公司的招聘启事,只是将其中的“业务员”改成了“代理人”,后来我听说这是因为有许多求职者到本地经济电台一热线节目反映了该保险公司招聘启事失实的情况。而在不远处是另一家大型保险公司在招聘:招聘保险代理人数名,中专或以上学历,能吃苦耐劳,培训期三个月,并有生活补助1500元,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录取。同样是保险公司,这样的招聘启事就比较令人信服。试想人家培训就要三个月,你一个星期称得上什么“完善培训”?!
   
    当今职场充满了风险,有些用人单位根据求职者急于寻找工作这一心理弱点,设置好了陷阱等其前去入套。像这样公然收取培训费、押金,还振振有词说他们这样做是根据什么什么法的规定是合法的,不仅损害了求职者的根本利益,还损害了公司本身的公众形象,甚至会影响到人才市场的声誉。在此提醒求职者,在人才市场里要多看、多问、多想,一旦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应当向劳动部门反映,严重者向公安机关举报,或通过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学会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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