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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家电卖场千米内不能开两家


来源:北京现代商报    时间:2005-12-14   阅读991次

    商报讯(记者李丹)在1000米之内不会再出现两家同类型的家电卖场。记者昨天获悉,商务部最新起草完成的《专业家电卖场经营规范(草案)》已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果该草案正式颁布,千米之内将禁止出现两家同类型的家电卖场,这意味着明年北京家电卖场的数量将大幅减少。
   
    除了千米之内不得开两家店外,按照《专业家电卖场经营规范(草案)》,营业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经营品种在10000种以上的门店才能称之为“旗舰店”,否则,只能称为“标准店”。
   
    “这项规定还是很有必要的,将起到规范家电卖场开店行为的作用。但这也有可能令家电卖场的竞争加剧,也会导致店面租金的大幅上扬。”
   
    对此,北京的一位家电业内人士透露,一旦该规定出台,各连锁巨头新开店的数量将大幅减少。因为开店的空间受到了限制,所以几个家电巨头争一块地的情形就会愈演愈烈,这势必导致物业租赁方以租金高低来定最终的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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